一级建造师在省内转注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劳动合同
解聘证明(如果适用)
在岗承诺书(如果适用)
新单位的三方协议(如果适用)
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适用)
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如果适用)
网上申请
访问中国建造师网或相关省级建筑主管部门网站。
登录个人版或企业版,根据指示填写变更申请信息。
原单位登录企业版,同意调出您的注册信息。
新单位登录企业版,同意接收您的注册信息。
打印申请表
新单位打印出变更注册申请表,并可能需要支付诚信金。
材料提交
将所有盖好章的材料(包括变更申请表、解聘证明、劳动合同等)提交至当地建设厅。
审核过程
材料提交后,省建设厅的建筑管理处将对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出票,申请人便可领到新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
注意事项
确保在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已拿到。
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
新单位需要有相应的资质接收您的转注。
一年内通常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变更注册。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流程和要求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