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一级建造师考试后审的相关信息如下:
审查对象
湖南省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
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通常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次年3月份,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的通知。
审查流程
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会组织资格复审。
审查流程包括在线核查和现场人工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撤回承诺、免试部分科目或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考生需参加现场人工核查。
提交材料
考生需要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审查要求
考生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将长期保存,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
注意事项
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密切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其他相关通知渠道,以获得最新的资格审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