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考二级建造师的分数及合格标准如下:
一般合格标准
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卷面总分的60%。
具体科目合格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6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45分。
公路工程:47分。
水利水电工程:48分。
矿业工程:50分。
市政公用工程:45分。
机电工程:47分。
自划线标准
部分省份二级建造师实行的是自划线的标准,通常是60分左右即可通过考试。
成绩管理
各科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科目,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建议考生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考试和合格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