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分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按承发包的不同范围和数量分类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签订主体为发包人与承包人。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全部或部分施工任务,签订主体为发包人与承包人。
施工分包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部分施工任务,签订主体为承包人与分包人。
按完成承包的内容分类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涉及工程勘察任务。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工程设计任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工程施工任务。
其他分类方式
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要求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均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方能取得自己利益的合同;无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无须给予另一方相应权益即可从另一方取得利益。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如果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法,对于监理工程师考试中的合同管理部分具有重要意义。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仔细掌握这些分类原则及其适用情况,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判断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