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委托书
兹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为我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包括:
1. 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2. 根据工程需要调配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3.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4. 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范围签发或签署变更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总结等各类监理文件。
5. 主持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6.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并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同时向委托人报告。
7. 核查并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本委托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止。
委托人(盖章):[监理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代表姓名]
签发日期:[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姓名]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实际委托书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调整。在正式签署委托书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