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登报声明
3. 提交补办申请
4. 审核与补办
5. 领取新证书
当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若干张
填写《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登报声明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声明
保留登报声明的原件作为后续补办的证明
提交补办申请
将上述材料及登报声明的原件提交给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审核与补办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为你补办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领取新证书
完成补办手续后,你将收到领取新证书的通知
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请确保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如果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