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二级建造师的新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制度
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 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并在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合格标准
从2024年开始,考生必须达到每门科目卷面总分的60%才能将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保留至下一年度。
施工管理和法规科目的合格线为55分,实务科目的合格线为60分。
注册要求
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要求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关施工经验,并符合国家相关机构的注册要求。
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需重新通过资格认定考试合格并重新注册。
执业范围
根据最新发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并承担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任务。
根据项目规模,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不同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职责及权益
二级建造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组织和实施施工工作,并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他们还可以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的人员,确保施工工艺、质量和安全的合规性。
法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处以罚款。
以上是二级建造师新管理规定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