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申请表
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注销原因等内容。
其他相关材料
填写完整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一式两份。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
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企业相关文件 (如适用):解聘证明原件,或提供劳动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仲裁书、法院判决书。
企业出具一份《解骋证明》,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
其他附加文件
(如适用):
情况说明(包含情况描述、个人信息、强制注销理由或企业不配合办理原因等)。
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且所注册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
办理方式
个人可亲自前往所在省份的建设部或授权机构,或委托他人提交注销申请。
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需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提交,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