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移交测量规定

星星讲知识 · 2024-12-26 14:10:40

监理工程师移交测量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移交时间: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在承包人进行施工定线之前进行测量资料的移交。

移交文件:

移交时应提供书面资料,并且要求各方签名确认,确保资料完整无误,并存档备查。

控制点复测:

监理工程师需督促施工单位对控制点进行复测,并报复测成果。若复测有出入,应尽快报业主及勘测设计单位进行再复核。

原始基准点保护:

对于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若发生损坏或丢失,应通过业主予以补定;若仅有一个点损坏或丢失,承包人可直接补定,但需经监理工程师复核认可。

监督与复核: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及复核承包人的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工作,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

永久性标桩保护:

要求承包人树立易识别的标志并加以保护。在工程竣工前,若标桩有破坏或丢失,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恢复。

仪器与质保:

监理工程师需确保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并呈报仪器的出厂合格证及年审记录。

交桩程序:

设计院首先在现场向监理工程师交桩,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测检查,确保桩位无错误且精度符合要求后,再向施工承包商移交桩位资料。承包商在接到资料后应进行现场复测核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错误和责任不清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在移交测量资料时,应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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