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实行 滚动管理,具体规则如下: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如果第一年通过一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两门,则是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就可以申请证书;如果第一年通过两门,第二年通过剩下的一门,则第三年需要考第一年通过的那门和第二年未通过的科目,因为第一年的成绩到第三年是过期的。
免考部分科目或考增项的人员:
考试成绩实行一年为一个周期,即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必须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成绩保留:
一般情况下,第一年考过的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到第二年,但具体情况可能因省份而异。例如,湖北省和河南省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即2年内通过3门即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吉林省则根据成绩分数调整了有效期,卷面总分达到60%的科目,有效期为2年,最后一年的成绩永远保留,隔年的成绩不保留。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成绩的有效期主要取决于考生所参加的考试科目数量及省份的具体规定。建议考生详细了解所在省份的考试成绩有效期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考试并按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