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造价员注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无工作业绩:
若造价员在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工作业绩,并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其资格证和专用章将被注销。
丧失工作能力或脱离岗位:
若造价员已丧失工作能力或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其资格证书和专用章也会被注销。
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
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将被注销。
不良信用记录:
若造价员在近三年内有两起及以上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其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将被注销。
涂改证书:
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将被注销。
多重执业: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以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的人员,其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将被注销。
验证不合格且未整改:
若造价员在验证中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其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将被注销。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若造价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其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可能会被注销。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造价员的专业性和信用度,维护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正常秩序。建议相关人员在面临注销情形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注销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