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楼梯踏步的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梯段净宽
主要交通用的楼梯,一般按每股人流宽为0.55m+(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
梯段踏步
每个梯段踏步不应超过18级,且不应少于2级。
楼梯扶手
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
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板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防坠落措施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他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坠落的措施。
踏步高度差
楼层楼梯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
踏步宽度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宜少于2级,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防滑处理
踏步面层应做防滑处理,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牢固。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楼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并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和标准。在实际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建议参照这些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