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程序有

啥都懂点 · 2024-12-26 14:27:29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程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监理目标: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施工阶段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后须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报送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特殊作业人员名单,并申请开工报告。

材料与设备验收:施工用各类材料与设备,均需向监理部报送样品、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进场的抽验、复验必须有监理见证取样,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方可使用。

工序监理: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巡视、旁站、检测等监理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在每道工序的操作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于每一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互检,并进行报验,将自检资料及测试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并将隐蔽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审验。

质量事故处理: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工程进度款申报:每月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收到报告后,七日内完成复算工作,总监签认后报业主付工程款。

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复验认可后,转业主组织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七天,应将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

后期管理阶段

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不管在合同中是否作出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一般应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

这些程序规范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有效地进行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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