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考试中途换公司,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理:
更换工作证明与报名
更换工作证明并重新审核:可以在报考时重新让新单位出具工作经验证明,并更换报考单位信息。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但考试通过后领证或注册较为顺畅。
不更换工作证明:如果考试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和考试合格后注册的单位不发生关系,报名时的单位只需盖章证明资料真实有效,考试通过后可以继续以原单位的名义参加考试。
与原单位和新单位的沟通与手续
联系原单位:需要及时联系原单位并说明要转换单位的情况,提交书面申请注销原单位的考试名额和报名信息。
联系新单位:在注销原单位考试名额和报名信息后,需要在新单位取得考试资格,填写新单位的报名信息,并缴纳相关报名费用。
考试与注册
不影响正常考试:换单位不会影响已经考过的科目,剩余未考的科目可以用现工作单位的名义进行报考。
证书变更注册:如果换单位后在新单位工作年限已符合报名条件,需要旧单位出具解聘证明及新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然后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意事项
频繁更换单位:短期内频繁更换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可能会被判定为异常,惩罚力度从标记异常到证书作废不等。
审核与注册时间:如果在考前审核的省份,已经过了2门的话,不建议此时更换工作单位,因为再过2门就可以拿证,此时更换会非常麻烦。
建议
提前规划:如果计划在一建考试中途换单位,建议提前与原单位沟通并了解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过渡。
及时更新信息:在换单位后,及时更新自己的报考信息和注册信息,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在考试和注册前全部完成。
咨询当地部门: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最新的指导和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资料,建议根据最新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