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 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
综合考试包括以下三个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分别是:
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对于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且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