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总价合同的计算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合同总价确定
合同总价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包含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人工、监理、税金等所有费用。
工程量计量
总价合同的计量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或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合同总价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履行合同完成的工程量计量。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的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如果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应视为被确认。
合同履行
甲方拥有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在工程完工前不得离开工程现场。
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材料和服务的质量。
这些步骤和原则确保了总价合同的计算过程透明、公正,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明确合同总价、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和调整规则,可以有效避免在工程过程中出现纠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