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
量才录用,确保人员安排合理。
职责分明,明确工作委任。
实事求是进行成绩评价。
恰到好处地调解内部矛盾。
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
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
明确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事先约定各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
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
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
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与业主关系的协调
理解建设工程的总目标和业主的意图。
做好监理宣传工作,增进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理解。
尊重业主,让业主参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
与承包商的协调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
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
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进度问题的协调。
质量问题的协调。
处理承包商违约行为。
合同争议的协调。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处理好人际关系。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
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注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程序性。
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与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交流和协调。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敦促承包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接受检查和处理。
工程合同应公证,并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大型工程建设应争取社会各界对工程的关心和支持。
管理协调
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
建立以甲方、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为主的统一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奖罚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
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
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组织专门的协调会,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通过以上协调工作,监理工程师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