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没有执法权。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他们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运用监理方法、措施、手段及违约索赔的方式和途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然而,监理工程师并没有直接的罚款权,罚款通常需要由甲方或者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来执行。
此外,业主掌握着工程参建各方工程款(包括监理费)拨付的大权,而工程安全、质量验收的最终评判权和执法权则掌握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手中。因此,监理的权力相对有限,不能越权对被监理单位进行罚款。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在执法方面并没有直接的权力,他们主要通过监督、检查和建议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