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加分:
参与继续教育 :通过参与继续教育可以积累积分,具体加分政策可以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发表论文:
在建筑工程领域发表过论文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期刊或官方网站。
参与工程项目:
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根据工作经验的丰富程度,可以获得10-30分的加分。
持有专业资格证书:
持有国家或行业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在考试中可以获得5-20分的加分。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
担任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主任设计师等职务的人员,可以获得10-20分的加分。
获得相关奖励:
在建筑工程领域获得过相关技术或管理方面的荣誉或奖励,可以获得10-20分的加分。
工龄:
在建设工程领域从业满5年以上但未满10年的人员,可以获得5-10分的加分;从业满10年以上的人员,可以获得10-20分的加分。
其他加分项
在深圳,一级建造师可以作为中级职称,根据深圳户口证书积分加分标准,可以获得10分加分。
在天津,一级建造师在落户时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获得加分,具体加分标准请咨询当地人事部门。
在投标中,一级建造师也可以根据当地政策获得加分,建议查阅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是各科目总分的60%,不存在官方的“内部加分”政策。所有考生都在相同的评价体系下接受评价。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分项进行准备,并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