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开工时间通常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开工通知的发出: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开工条件的具备:
如果开工通知发出后,施工现场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则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承包人实际进场施工:
如果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则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因此,二级建造师的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则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