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负债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合同违约:
一级建造师在工程项目中若出现合同违约情况,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事故赔偿:
若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赔偿责任。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具体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
其他负债:
包括因工程项目的法律责任和其他预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的负债内容涵盖了合同违约、安全事故赔偿、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其他因工程项目产生的负债。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一级建造师需要充分了解并合理控制这些负债,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财务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