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前期管理
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出优化建议,确保设计的可实施性。
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化监理实施方案。
施工过程监督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质量控制
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组织实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关键节点的验收工作。
进度控制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对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提出调整建议,协调资源确保工期目标。
投资控制
审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费用,核查签证变更和进度款支付。
监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安全管理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合同管理
协助业主考查、选择、确定施工队伍,并参加合同谈判。
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在授权范围内的其他指令。
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信息管理
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审查有关材料的性能、质量与操作工艺,监督有关工程试验。
签认工程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凭证,处理有关工程变更事项和索赔事项。
事故处理
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并写出评估报告。
竣工验收
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职业责任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通过这些职责,监理工程师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符合合同要求及相关规范,从而保障工程顺利完成。同时,监理工程师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包括行为责任风险、工作技能风险和技术资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