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编制考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考试大纲与命题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确保试卷内容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考试形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培训与注册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建议考生根据最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确保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