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申诉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
方式: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成绩复查申请。
材料:需要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查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受理与汇总
时间: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并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内容:复核内容包括应考人员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登分、核分是否正确、卷面成绩合分是否有误、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主观题评卷的自主评分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方式:人社部考试中心负责协调评卷工作单位进行复核,评卷单位复核完毕后提交相关报告,人社部考试中心自收到复核结果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结果反馈
时间: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收到人社部考试中心的复核结果后,应及时将成绩复核结果答复申请人,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建议
提前准备:考生应提前了解成绩复查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申请。
书面申请:务必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联系方式:在申请中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接收复核结果的通知。
关注时间:从成绩公布到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30天,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