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参与安全检查与监督
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审查与督促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审查施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
参与会议与培训
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
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监理站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监理业务技能。
事故处理与报告
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实施。
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施工现场的高危险作业、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必要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职责
在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编制工程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负责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
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收集质量反馈信息。
在本专业范围内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负责本专业现场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检查和监督承包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制止。
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记录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核查施工大型机械拆除、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做好监理日记,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监理指令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留存相关资料,确保可追溯。
进入施工工地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通过以上职责,质量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不仅需要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还需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