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履约担保通常在以下情况下结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履约担保期限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8天后失效。
工程交付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工程交付使用作为履约担保结束的标志,则应以该日期为准。
缺陷通知期结束: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缺陷通知期,并且监理工程师的担保责任在缺陷通知期结束后终止,则应以该期限结束为履约担保的结束时间。
预付款被全部扣回:
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以预付款被全部扣回作为履约担保结束的标志,则应以该事件发生为结束时间。
请注意,具体情况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