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的管理单位主要包括:
国家应急管理部:
作为全国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消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标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消防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等管理工作。
各地市级消防支队: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程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中国消防协会:
作为全国性的消防行业组织,负责消防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
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具体组织实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这些管理机构共同构成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体系,确保一级消防工程师在我国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