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主要涉及企业名称变更和个人信息的更新。以下是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和流程:
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扫描上传近期免冠彩照并签名。
身份证(正反)原件。
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新聘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在岗情况承诺书。
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聘用企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工商更名通知单原件。
个人自然情况变更
变更前自然情况: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合同金额、开工日期、已完成工程量等基本信息。
变更后自然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执业证书、与新聘用企业的劳动合同等。
变更流程:
原聘用企业提出变更申请 :企业名称变更由原聘用企业提出,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和证明。省辖市主管部门核对材料:
省辖市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审批
省辖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材料上报至省住建厅考试与注册中心。
省住建厅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省辖市主管部门核准的数据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注册条件的审批完结,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人员系统内注明原因并将数据退回。
跨市变更审核:
若涉及跨市变更,则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将变更贴发放给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由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
在变更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变更能够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