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责任心与熟悉度
监护人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安全措施检查
监护人需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如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落实不好,监护人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现场标识与装备
监护人应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票证管理
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并在作业前仔细检查作业票证的有效性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作业。
现场监督与检查
监护人要对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制止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教育与培训
监护人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协调与沟通
监护人负责安全协调与联系,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监护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无关人员进行驱逐,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记录与报告
监护人应记录监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在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安全工程师监护人能够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