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涉及的工作场所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公众聚集场所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
医疗和教育机构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
国家机关和通信枢纽
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等。
交通运输场所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等。
文化娱乐场所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等。
商业和生产单位
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
科研单位
重要的科研单位等。
其他高风险单位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高层公共建筑施工现场等。
特定建筑
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甲等剧场、电影院、体育馆、会堂等公共建筑,以及医疗建筑、图书馆建筑等。
综上所述,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工作场所涵盖了各类需要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的场所,这些场所通常具有较高的人员密集度或火灾风险,因此对消防安全的要求极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