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实名制考勤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考勤记录,以确保其出勤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以下是关于监理工程师实名制考勤的详细要求和实施情况:
考勤方式
人脸识别考勤:如广东佛山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线应用的通知》中所述,从业人员工作日必须通过人脸识别考勤打卡进行上下岗,拒绝照片打卡。
打卡考勤:传统的考勤方式,如指纹考勤、刷卡考勤等,也被一些项目采用。
考勤要求
准确填写信息: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注册企业等信息必须一一对应准确填写。
全面录入平台: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人员应全面录入“实名制平台”,并使用人脸识别记录考勤信息。
有效考勤:人员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少于4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监督和管理
定期通报:如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通报,对实名制考勤存在问题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工程项目的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方案,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在监理日志予以记录。对未按办法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向建设单位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法规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进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考勤方式应遵循规定的考勤方式,如指纹考勤、刷卡考勤等。
通过实施实名制考勤,可以有效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提高工程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建议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实名制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