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临时建造师转单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登录相关网站
一级建造师需要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建造师网站,进入“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变更。
原单位和新单位确认
在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在网站上确认后,新用人单位需要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提交变更注册材料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注册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件。
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工作调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有效期届满的,还应提交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审核与批准
变更申请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和复审,通过后报送至省级建设厅建设管理办公室。省级建设厅批准后,省执业资格中心将注册印制证书并更换执业印章。变更注册加盖“建设厅省建筑工程师管理专用章注册”。
注销旧证书并重新注册
根据最新政策,一级建造师已取消变更注册业务,变更聘用单位的应先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注销手续由个人申请,企业直接操作通过,不再通过省级审批。
建议:
一级临时建造师在转单位前,应先确认好新单位的聘用意向和相关材料,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齐全无误。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办理转单位手续前,先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