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实行 相对固定的全国统一的合格标准,即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60%。
具体科目及总分和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100分,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分,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分,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60分,96分
此外,一级建造师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应试科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有信息称2014年的一建市政合格标准曾调整为88分,但自2021年起,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实行了相对固定的全国统一的合格标准,因此,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另行通告,否则合格标准不太可能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