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确实归 应急管理部管理。以下是具体的依据和解释: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管理部门
一级消防工程师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证书不冲突,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范考试标准,并对消防工程师进行资格认证和管理。
职责与作用
一级消防工程师主要负责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工作,为保障社会消防安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他们还可以作为职称考试的一个依据,一级消防工程师可以评委工程师,二级的可评委助理工程师。
综上所述,一级消防工程师归应急管理部管理,他们在我国的消防安全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