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到场的次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它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的进度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和规定:
一般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要去工地一次,具体次数根据项目进度和工程情况而定。
严格规定
有些合同可能会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每天在现场,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具体需要根据施工合同约定。
月度要求
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必须到场的天数是22天,一般每月不少于22天。监理委托合同通常会有明确的出勤要求。
大型工程
对于一些大型工程,甲方在与监理合同中可能会约定总监理工程师一周有5天在施工现场。
合同与规范
监理合同通常会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出勤要求,包括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0天以上。
建议
合同明确: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的到场次数和驻场时间,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灵活调整: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的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可能需要灵活调整到场次数,以满足项目需求。
记录与监督:建议建立完善的监理日志,记录总监理工程师的到场情况,以便于监督和评估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这些信息提供了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合同和工程需求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