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负债核算涉及对建筑项目中的债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确保负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债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
流动负债的核算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流动负债核算的内容包括应付票据、应付福利、施工企业交纳的税金、预提费等。
长期负债的核算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等。
负债的特征
负债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负债通常是在未来某一时日通过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来清偿。有时,也可以通过承诺新的负债或转化为所有者权益来了结一项现有负债。
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确认负债要真实、完整。
计量金额按实际发生计算。
记录账务要规范、准确。
具体负债项目的核算
短期借款:按借款本金,以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带息应付票据需要计提利息。
应付账款:包括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预收账款:企业预先收到的款项。
应付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应交税金: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其他应付款:包括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长期借款:借款利息的处理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预提计入所购建资产的成本或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应付债券: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债券利息的处理与长期借款类似。
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采用赔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等。
专项应付款: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通过以上内容,一级建造师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负债核算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建筑项目中的债务得到合理、规范的核算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