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级建造师后续审查的安排如下:
第一次审查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
执行部门:各级人事考试机构
要求:审查对象需在此时间段内网上上传相关审查材料。
第二次审查
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6日
执行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要求:审查对象需在此时间段内继续网上上传补充材料。
审查结果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执行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
方式:通过短信通知审查对象查看本人审查结果。
补充材料
要求: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审查部门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材料的将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的专业技术专栏公示,公示期为10天。
陈述申辩权利
时间:接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
执行部门: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
内容:考生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请审查对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审查材料的上传和补充,以确保顺利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