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追加合同价款

冯老师教育 · 2024-12-26 15:49:56

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其支付方式如下:

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应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确认后一次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若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天内未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而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则应在确认后一次支付。

提前支付或竣工后一次支付:

并未明确提及提前支付或竣工后一次支付的方式,因此这两种方式并不适用。

综上所述,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则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条款处理。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