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经济控制价是指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最高限价,它决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上限,是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来说,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招标控制价不应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若超过,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得上调或下浮,并且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综合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并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及暂估单价。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明确一级建造师经济控制价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性和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