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投标过程中,开标环节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主持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拆封和宣读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记录和存档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请确保遵循上述步骤,以保证开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