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是法人。
二级建造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大专学历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证书的人员。他们主要负责建筑工程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包括组织实施施工图设计、现场勘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方案设计等。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并拥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享有法人权利和承担法人义务的组织或者企业。虽然二级建造师在建筑工程中具有一定的独立管理地位,但根据现有规定,他们并没有法定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人,去进行跨行业的企业管理和营利活动。同时,法人不只是技术人员,同时也是管理人员,需要承担企业管理的全面职责,并需要对整个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把控。
因此,二级建造师并不具备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