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场规则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不得退场。
答题规则
考生必须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
主观题作答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区域或边框的作答无效。
客观题作答可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以及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电子设备管理
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运算功能或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已带入考场的电子设备需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考场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不得传递物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或交换试卷。
场内严禁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喧哗。
交卷规则
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交卷时,试卷、答题卡应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
参加两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
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
请遵循以上规则,确保顺利进行一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