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环节: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一般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由招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或国家、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特殊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原则
评标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审方法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一般采用资格审查情况、技术标和商务标由评委按照细目的评分标准分别打分,按公布的比例合成总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获总分最高的投标商,初步确定中标投标商。
定标过程
如果出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其中标资格或未遵循招标文件要求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顺序。在定标时,应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资格或取消资格,则依次选择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但应依法重新招标。
否决投标的情形包括: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关键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提交了多份不同投标文件或文件中有多个报价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评标专家资格要求
评标专家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最高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在列。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主要负责参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在定标环节发挥关键作用。同时,一级建造师资格也是担任评标专家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