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处理基坑工程时,需要遵循以下标准要求: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避免雨水、渗水等流入坑内,并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分块、均衡地开挖,分块开挖后必须及时施工支撑。
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等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异常情况处理
发生围护结构变形明显加剧、支撑轴力突然增大、围护结构或止水帷幕出现渗漏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查清原因和及时采取措施后,方能继续挖土。
基坑护栏标准
基坑护栏的高度应在1.2m至1.5m之间,内护栏顶部边缘高度不能低于1.2m,外护栏底部边缘距离地面高度应在0.3m至0.5m之间。
基坑护栏顶部应平整,无任何凸起部分,避免人或物品卡住造成意外。
基坑护栏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一般内护栏距离基坑边缘应在1.5m以上,外护栏应考虑到土方倾斜问题,适当加大距离。
材质选择
基坑护栏的材质应采用高强度材料,如钢管、钢板、铸铁板等。材料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出的锋利部分,以防人员伤害。
地质勘察与施工方案
在基坑开挖前,应进行地质勘察以了解土质情况,并根据这些信息制定施工方案。
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基坑的尺寸和深度,并采用适当的支护结构来稳定边坡。
基坑支护方法
常用的支护方法包括排桩、连续墙、水泥土墙等。二级建造师需要考虑土压力、水压力、地面荷载等因素。
注浆加固
水泥掺量不宜小于7%,水灰比宜为0.45~0.55。基坑土体加固28天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基坑土体加固措施应根据设计要求、现场条件、工期要求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这些标准要求旨在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施工,防止潜在的安全事故,并保护环境。二级建造师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