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盖章规定要求如下:
章的尺寸和样式
总监理工程师章的直径应为38mm,高度应为22mm。
章面上应刻有“总监理工程师”字样,中心应有国徽图案,周围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章面的底部应刻有姓名和证书编号。
签字盖章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签字,并加盖本人印章,确保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签字盖章应包含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职务、签名、日期等内容,确保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签字盖章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字盖章,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使用场合
开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章。
施工技术资料,如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等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需要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公章。
工程初验会议纪要及整改报告、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及存在问题整改意见书等,均需要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并盖公章。
竣工验收其它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公章。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签。
建设单位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先加盖公章,再由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加盖监理单位相应公章。
验收通知书、验收会议纪要等无须签字的资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盖章。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总监理工程师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真实、完整、合法和及时,以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