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垫资考点

热能正能量 · 2024-12-26 16:15:31

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关于垫资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垫资行为的确定和利息的认定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垫资款的利息,但约定的利率标准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超出的部分无效。

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不计算利息,垫资款的归还时间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垫资和工程欠款之间的关系

双方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

双方对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标准不受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限制;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垫资的支付时间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垫资利息的约定和认定

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时,其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当事人对于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利息。

法律对垫资行为的态度

法律、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垫资行为,垫资的法律性质属于工程欠款。

结合以上考点,在实际的工程管理和法律实践中,建议相关当事人应当充分明确垫资的条款和利息的约定,以避免后期因垫资返还问题产生纠纷。同时,在处理垫资利息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利息计算标准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相关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