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核的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等,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收到的复查申请汇总后,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将申请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主观题成绩复核可提交申请。
考生应仔细阅读指南,确保操作符合规定。
请按照这些步骤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