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场安排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考场座位编排
考场座位按单人、单桌、单列排列,间距至少80厘米以上。
考场两侧座椅不得紧挨墙壁,避免监控死角。
考场布置要求
课桌桌口朝前放置,桌内无杂物,窗台上也不得放置物品。
考场门口侧面放置6个桌子作为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考场应保持整洁,桌椅平整,墙壁或黑板上的知识性图文资料需遮挡或摘除。
多余的桌凳应搬出考场或整齐摆放在不影响通行的位置。
调整班级钟表至北京时间,确保准确。
考场分配原则
考生通常被分配到离报考地点较近的考场。
考生报考科目不同,也会被分配到相应的科目考场。
考场分配应均衡,以保障考试质量和公平性。
考点考场设置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点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
考生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前规划好赴考路线和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在入场后签到对号入座。
考场内应设置充足的照明、空调、应急照明和灭火设备,并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安全和公平。
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准确的考场信息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