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啥都懂点 · 2024-12-26 16:20:55

环保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监理工作

组织制定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流程、控制要点、目标值、方法及措施,并参与制定实施细则。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保状况进行巡视和检查,行使整改和停工指令,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对施工单位不执行整改或停工指令的,有权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报告。

审查施工文件和方案

审查承包人的单项开工报告及环保措施报告。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环保施工监理

监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弃渣、泥浆、粉尘、噪声等排放行为规范合理,耕地、植被的恢复工作落实到位。

确保施工环保进行,处理一般性的环保隐患问题,并对因环保生产问题的暂停施工及恢复施工提出意见。

环保制度和规章

建立健全环保、水保规章制度,并对项目业主下发的有关环保文献精神进行及时宣贯和实行。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行监理。

重要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工序

对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巡查和记录。

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结果。

施工许可和停工处理

监督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对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情况,须及时做出停工处理。

事故处理和汇报

如实填写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及时并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追查事故责任及落实处理措施。

其他职责

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其他工作。

参与编制本专业或本职务的监理实施细则。

深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齐全及监理月报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环保管理状况。

通过以上职责,环保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起到关键的安全环保监督作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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