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权利
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监理工程师有权使用其注册称谓进行执业活动。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监理工程师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专业活动。
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进行工作。
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监理工程师有权保管和使用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辩护。
接受继续教育:
监理工程师有权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监理工程师有权获得其提供专业服务所应得的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其权利受到侵犯的行为进行申诉。
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
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履行其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进行工作。
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其执业活动的质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
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监理工程师需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以确认其工作成果和责任。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保守在执业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包括非法转让其执业证书或印章。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多个单位兼职或执业,以确保其能够专注于某一具体项目。
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聘用单位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得超出其执业范围。
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监理工程师有义务配合注册管理机构的工作,确保其执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业主利益,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